2015年政法干警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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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北京公务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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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目录:
归类总规则
第一类 活动物;动物产品
第二类 植物产品
第三类 动、植物油、脂及其分解产品;精制的食用油脂;动、植物蜡
第四类 食品;饮料、酒及醋;烟草、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
第五类 矿产品
第六类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
第七类 塑料及其制品;橡胶及其制品
第八类 生皮、皮革、毛皮及其制品;鞍具及挽具;旅行用品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;动物肠线(蚕胶丝除外)制品
第九类 木及木制品;木炭;软木及软木制品;稻草、秸杆、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;篮筐用柳条编结制品
第十类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;回收(废碎)纸或纸板;纸、纸板及其制品
第十一类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
第十二类 鞋、帽、伞、杖 、鞭及其零件;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;人造花;人发制品
第十三类 石料、石膏、水泥、石棉、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;陶瓷产品;玻璃及其制品
第十四类 天然或养殖珍珠、宝石或半宝石、贵金属、包贵金属及其制品;仿首饰;硬币
第十五类 贱金属及其制品
张十六类 机器、机械器具、电气设备及其零件;录音机及放声机、电视图像、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、附件
第十七类 车辆、航空器、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
第十八类 光学、照相、电影、计量、检验、医疗或外科用仪器设备、精密仪器及设备;钟表;乐器;上述物品的零件、附件
第十九类 武器、弹药及其零件、附件
第二十类 杂项制品
第二十一类 艺术品、收藏品及古物
附表
一、作价方法
1. 固定价格 这是国际贸易采用较多的作价方法。在价格条款中应至少具备如下四个方面:
(1)计价的数量单位 例如“每公吨”;
(2)单位价格 例如“100”;
(3)计价货币 例如“美元”;
(4)贸易术语 例如“FOB广州”;
(5)其它约定。
2. 非固定价格
(1)暂不作价
1)按交货或装运时的国际市场行情再行确定价格;
2)以X年X月某地的有关商品交易的收盘价格为基准加(或减)X美元;
(2)暂定价格
1)滑动价格:P=P0*F(X)
式中P为交货价格;P0为合同确定的基本价格;F(X)为合同确定的交货价格计算函数。
2)协商价格:在合同中可规定价格的协商条款,但一定要明确在协商无结果时采用何种价格。
二、 货物的溢短装与价格
在合同中可对货物的溢短装制定相应的条款,一般情况下,规定溢短装部分按合同价格计算。特殊情况时可考虑如下因素:
1.溢短装对买方有利的情况;
2.溢短装对卖方有利的情况;
3.溢短装对买卖双方都有利的情况。
三、商品包装的额外费用
商品包装的费用一般含在合同价格中,如买方要求特殊包装而卖方也同意时,可酌情提高货价。
四、佣金与折扣
合同中含佣价、佣金率、佣金、净价的关系为:
佣金=含佣价*佣金率;
净价=含佣价-佣金=含佣价(1-佣金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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