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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国家司法考试全攻略:刑法(应试要点总结,法条通关必备:司考法规全收录、重点法条全解读、命题重点全揭露、关联规定全归类、经典试题全演练、历年真题全接触)
本书在保证司考法条完整的基础上,将与主体法相关的司法解释、实施条例等拆解,以“关联规定”形式融入主体法中,并辅之以“导读”、“常考法条归类提示”、“命题分析”、“强化自测”等栏目,对主体法进行深入解读,为广大考生提供了最实际有效的复习方法,是考生攻克法条难关、提高复习效率的高效辅导用书。
哪些事实不能出现在刑事判决书上?
1.只有被告人的供述,没有其他证据的;
2.只有一般轻微违法行为,但不构成犯罪的,或者属于思想认识、道德品质、生活作风、缺点错误的;
3.已过追诉时效,依法不应追究的犯罪事实;
4.历史上已经处理过的行为;
5.应按党纪、政纪处理的或者与本案无关的事实。
一审刑事判决书在制作事实时应注意哪些内容?
1.叙述事实时,应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、地点,被告人的动机、目的、手段,实施行为的过程、危害结果和被告人在案发后的表现等内容,并以否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为重点,兼叙影响定性处理的各种情节。
2.叙述事实必须是重点突出、层次清楚。
3.叙述事实要注意保守国家机密,保护被害人的名誉。
4.叙述事实的文字要准确、朴实、不夸大、不缩小,如实反映案件的客观事实。
一审刑事判决书正文包括哪几项内容?
包括事实、理由和判决结果三部分内容。
1.事实,包括(1)控辩双方的意见;(2)法院确认的犯罪事实。
2.理由,包括(1)确定罪名;(2)确认量刑情节;(3)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的应当表示肯定;不构成犯罪或者指控的罪名不当的,应当有理有据地作出分析认定;对于辩解、辩护的主要理由,应当据理表明是否予以采纳。(4)确认辩解、辩护的理由是否被采纳。(5)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。
3.判决结果。
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叙述事实,应当写清哪些要素?
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叙写事实时,应当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被告人的动机、目的、手段,实施行为的过程、危害结果以及被告人在案发后的表现等内容,并以是否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为重点,兼叙影响定性处理的各种情节。
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理由应当写明哪些内容?
理由是判决的灵魂。判决理由应当写明下列内容:(1)确定罪名,应以我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确定罪名的规定为依据。(2)确认量刑情节。(3)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的应当表示肯定;不构成犯罪或者指控的罪名不当的,应当有理有据地作出分析认定;对于辩解、辩护的主要理由,应当据理表明是否予以采纳。(4)确认辩解、辩护理由是否被采纳。(5)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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